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 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 朔,易服色 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 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 文帝初即位,谦让 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 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 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 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 ,乃以贾生为长沙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