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 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 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 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 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 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 ”。公主者 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 胜之尚之,故狱吏 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 受赐,尽以予 薄昭。及 系急,薄 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 以为无反事。文 帝朝,太后以冒 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 绾皇帝玺,将兵於 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 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 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 :“吾尝将百万 军,然安 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