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 督责之术者也。 督责之,则 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 臣主之分 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 下贤不肖莫 敢不尽力竭 任以徇其君矣 。是故主独制 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 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