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 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 胹熊蹯不 熟,灵公怒,杀 宰夫,使妇人持其 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 听。灵公患之,使 鉏麑刺赵盾。盾 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 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