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 当传西之长 安。意有五女, 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 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 伤父之言,乃 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 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 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 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 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