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 ,侈,厚 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 夫胹熊蹯不熟, 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 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 随会先谏,不 听。灵公患之 ,使鉏麑刺赵 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 鉏麑退,叹曰:“ 杀忠臣,弃君命 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