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 意有五女,随 而泣。意 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 。上书曰: “妾父为吏,齐 中称其廉 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 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 自新,其道莫由 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 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 ,此岁中亦 除肉刑法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