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 公厚礼, 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 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 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 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 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 桑上闻之,以告其 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 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 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 劳臣,而 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 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 赵衰等谋,醉重耳 ,载以行 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 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 成,我食舅氏 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 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