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 之,不予钱。庸知 其盗买县官器, 怒而上变 告子,事连汙条 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 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 之曰:“ 吾不用也。”召诣 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 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 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 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 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 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