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 为父买工官尚 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 者。取庸苦之,不 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 变告子, 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 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 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 亚夫曰:“ 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 :“君侯纵不反地 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 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 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 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