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 少子也,其母蔡 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 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 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