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 崔杼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 生明。东郭女使 其前夫子无咎与其弟偃相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 治之,立明为太子。成 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,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彊怒, 告庆封。庆封与崔杼有郤,欲其 败也。成、彊杀无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,见 庆封。庆封曰:“请为子诛 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 崔氏,杀成、彊,尽灭崔 氏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归,亦自杀。 庆封为相国,专权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