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 条侯子为 父买工官 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 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 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 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 条侯,条侯不对 。景帝骂之曰 :“吾不 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 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 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 “君侯纵 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 侵之益急。初,吏 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 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 入廷尉。因不食 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