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 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 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 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