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 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 其尸出弃之 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 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 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 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 曰:“杀忠臣, 弃君命,罪一也 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