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 帝时,聚会 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 ,建除家 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 小吉,太一家 曰大吉。 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 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 行为主。’ 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