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 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 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 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 赵衰、咎犯乃於 桑下谋行。 齐女侍者在桑上 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 侍者,劝 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 生安乐,孰知其他! 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 公子,穷而来 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 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 ,而怀女德,窃为子 羞之。且 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 耳大怒,引戈欲 杀咎犯。咎犯曰: 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 我食舅氏之肉。 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