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 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 嬴之长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 矢,与王 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 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 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 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 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 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 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 尉治验,公卿 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 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