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 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 ”应侯知蔡泽之欲 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 孙鞅之事 孝公也,极 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 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 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 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 吴起之事悼王也 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 合,行不取苟容 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 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 辞祸凶。大 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 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 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 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 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