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 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 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 诸侯。”乃 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 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 三牢。十三年, 初有史以纪事, 民多化者。十六 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 公遂收周馀民 有之,地至岐,岐以 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 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 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 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