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 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 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 “民不能自 治,故为 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 ,所从来 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 ,其孰计之。 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 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 诏书,除收帑诸相 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