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肉 不相任,故喘,不当医治。脉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 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 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,方脉气之趋也而 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 也。臣意论之, 以为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 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,当 调饮食,择晏 日,车步 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气。故 年二十,是 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 ,砭灸至气... 更多 >>